租賃車桃機違停挨罰900元 駕駛不服嗆:才停1分鐘

民視新聞/賴國彬 桃園報導

1名租賃車駕駛將車臨停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外,讓客人在車上,自己進入機場大廳替人拿東西。短短1分鐘的時間,被警方開了1張900元違停罰單。駕駛覺得委屈,當場怒嗆警察,但地上標線寫得清清楚楚,駕駛也確實停在黃線上,警方還是依《道交條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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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開單駕駛:「我很棒(我合法)。」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外,這輛特斯拉的車主狂拍自己的車,大聲咆嘯,覺得自己好無辜。

遭開單駕駛:「我進去一分鐘他馬上開我單,一分鐘,60秒的時間他馬上開我單。」

原來他是1名租賃車駕駛,他停在航廈外的黃線上,客人車上後,又進到機場幫客人拿東西。短短1分鐘,就被警方開了1張900元的違停罰單。

遭開單駕駛:「60秒的時間,我是R牌出租車,我合法,你欺負我們沒有關係。」

租賃車桃機違停挨罰900元 駕駛不服嗆:才停1分鐘
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一隊隊長 李俊明:「該路段於地面及牆上均有告示,僅供臨停上客 禁止空車臨停字眼,本局依道交條例第56條1項4款開罰。」

因為地上的標示寫得清清楚楚,禁止空車臨停,縱使無法接受又不停咆嘯,警方仍依法對他開單。

租賃車司機:「接送客人就是在停車場等,然後就跟客人,電話約時間,像現在就可以馬上走了,(所以你知道這裡不能臨停太久嗎),不能在這裡停車啦。」

租賃車桃機違停挨罰900元 駕駛不服嗆:才停1分鐘
租賃車司機:「有些情況是需要裡面去帶客人出來上車,(那怎麼辦 你是不是要停在停車場),沒辦法,因為停車場太遠了啊,我們一航廈,停車場到對面去咧,就對面那邊,還要下去底下再上去。」

對於機場臨停的規定,駕駛各有不同看法。雖然這名駕駛覺得很委屈,但與其大吵大鬧,還不如循合法管道申訴,或許才一個理智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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