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蕭嫌在一開始供稱,他與死者張男及另名友人駕駛自小客車,昨天下午1時左右從新莊出發往雙溪雙泰產業道路上野營。另名友人因臨時有事傍晚先行離開,隔天要再回來載蕭、張2人。友人離開後,剩下2人繼續飲酒,酒後到營地旁上下游分開捕蝦。
蕭嫌供稱,他聽到槍響後發現張男倒地,趕緊前往雙溪所報案。不過瑞芳分局與刑警大隊、鑑識人員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友人駕車離開時間,與蕭嫌供稱的時間並不相符,認為蕭的供詞不可採信。
經警方循循善誘,蕭嫌改口稱張姓死者因不諳槍枝操作致走火誤傷自己,蕭當時在附近抓蝦聽到槍聲後隨即前往查看,發現事態嚴重,是由友人駕車載至他派出所報案後,友人才離去,蕭男回案發現場後,張男已經死亡。由於蕭嫌的供詞與他先前說法有所矛盾,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真相。
警方封鎖野營現場。(圖/民視新聞翻攝)警方指出,蕭嫌疑似為掩蓋事實,將自製槍枝1把、子彈數顆棄置河床邊草叢內,目前仍持續釐清事實中。鑑識人員已採集蕭嫌及張姓死者虎口處火藥殘跡送驗,釐清開槍者。全案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於26日天一亮就帶蕭嫌至案發地取槍,另外也持續通知第3位友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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