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2點多,一名男子走進巷弄,不斷往左邊住宅查看,接著掉頭,繼續朝同個方向看,隔天同一時間,男子再度來到現場,雙手叉口袋,邊走邊看,來回徘徊,可疑行徑讓屋內女子簡直嚇壞了。
當事人 小美:「那時候很恐慌,但是就是忍著,想辦法蒐集更多證據,因為他的關係,我變成假日早上也很少外出了。」
住在南投的小美,去年1月,車子莫名遭到破壞,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自己竟然遭陌生男子長期跟蹤,不但上下班被尾隨,男子還經常趁著半夜到屋外窺探,報警後卻礙於當時《跟騷法》還沒上路,只能勸導。
當事人 小美:「其實有點氣餒,《跟騷法》是(去年)6月才開始執行,後來才知道我(去年)1~5月,蒐證的那些這麼多的紀錄,完全沒辦法採用。」
儘管恐慌,小美還是沉著應對,在《跟騷法》上路後,展開蒐證。一連串資料夾,清楚記載日期、時間,包含對方開車入巷、還是走上樓梯,甚至找了目擊證人,超過3個月的大量證據,女子一舉提告,總算定罪跟騷男子。
長達2年的精神折磨,小美靠著自身的冷靜和耐心,努力蒐證,如今雖然打贏官司,但心裡的恐懼感,始終揮之不去,但她也以自身經驗建議其他受害者,若要展開蒐證,盡量先別攤牌,最重要的還是要攜帶口哨等防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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