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實查核中心表示,近日網路社群平台瘋傳一張圖片,內容指稱被檢舉的民眾可以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做為反制,對此,事實查核中心表示,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指出,網路傳言並非事實,警方不會因為申訴人填寫「請提供檢舉人監視設備的合格證明」,就請檢舉人到案說明。如果要對違規項目進行申訴,可上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站填寫。
另外,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指出,民眾如果需要看到被檢舉的影片檔,可以向舉發單位索取影片檔,但只能看違規項目是否屬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補充,如果民眾對檢舉項目有疑義,可以上「市民服務大平臺」或「台北市單一陳情系統」,依照流程進行申訴。因此,事實查核中心提醒民眾,此傳言為「錯誤」訊息,警方不會因為申訴人填寫「請提供檢舉人監視設備的合格證明」,就請檢舉人到案說明,因此傳言所述後續「此罰單即申訴成功」,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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