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昨晚發出新聞稿指出,「經檢察官訊問第1層被告後,依其供述內容即刻向上溯源,因而連續幾天先後查獲至第4層共犯,並依渠等所涉犯行情節輕重,其中6名被告分別諭知具保新台幣(下同)1萬5千元至300萬元不等,另有一名主嫌則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針對此事,警政署長黃明昭今(23)日上午接受藍委李德維備詢時表示,連署站相關狀況皆為查賄項目之一,法務部在最高檢察署指導之下,統合調查局、警政署、移民署及廉政署等查賄團隊,都在進行相關工作,只要有線索、情資,都會做查辦,這2個案就是情資反應後追查出來的,目前還有幾個個案都在進行中。
郭辦今(23)日凌晨12時48分再發出3點聲明:
一、連署活動絕對要遵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相關法規,絕對不允許有任何違法行為。
二、重申連署「三不」原則,絕對不能有金錢對價關係、不能有不當利益、不能偽造個資。
三、重申「三要」原則,要遵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要正確填寫連署資料、要慎防詐騙或有心人士竊取個資。
另,郭辦發言人黃士修強調,「我們一再強調,不可以有對價關係,嚴格禁止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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