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認成通緝犯遭壓制,特戰兵退伍的黃連順,來到法院開庭,明明是警察有錯在先,卻一併依傷害罪將他起訴,黃連順無法接受,他受訪表示「我今天想說他是三重的混混來尋仇,對因為一定是,他看起來就像個流氓,他也沒有說他是誰,他就罵三字經衝過來就搭過來,我就一直說好好講,你一定認錯人了,他就開始打我,結果就我為了不要被他打,我們兩個人只是抱在一起。」
發生在去年九月,三重永福派出所翁姓警員,穿著便衣追捕李姓通緝犯,正巧黃連順從自家走出來,誤被當成是通緝犯,即便當下澄清,員警卻不相信,壓制後還噴辣椒水,事後證實是烏龍一場,翁姓警員被依傷害、公然侮辱還有強制罪起訴,而無故遇襲的黃連順,檢察官一樣依傷害起訴,各打五十大板。黃連順說道「檢察官這樣起訴,如果他有良心的話,他應該知道 我只是阻擋,阻擋被打喔,並不是我去毆打他,(檢察官)他說你為什麼不脫離這個現場,笑死人,他一衝過來就把我抓住了,我怎麼脫離現場。」他的委任律師黃泓勝表示「地檢署這樣起訴,我們是認為非常非常不應該,我們是希望法院樹立一個標準,到底今天在這樣違法執法的情況下,人民要怎麼過生活。」
黃連順開完庭離開法院(圖/民視新聞)現任北市明星高中擔任工友的黃連順,無法接受警察沒確認身份,竟可以任意壓制打人,堅持不願和解,盼法官做出合理判決。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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