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白衣的女子,沒發現行人號誌燈號還是紅燈,就直接過馬路,走沒幾步路,才回過神,突然折返,旁邊一輛機車,行駛而來,女子慘遭迎面撞上噴飛,騎士也連人帶車倒在地上。
剛好經過路口的拖吊車和警方,趕緊靠邊停查看現場狀況,這起車禍發生在新北市永和,周五下午四點多,這名方姓女子走斑馬線到對面,走沒幾步路突然發現,行人號誌是紅燈,連忙轉身要走回,沒想到被直行的吳姓女騎士當場撞上,兩人雙雙倒地,好在兩人只有輕微擦挫傷。
根據道交條例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都要暫停禮讓,也就是所謂的行人「霸王條款」,但如果因為違規在先,發生車禍,行人還是有肇責。
永和交通分隊副分隊長林佑政表示,方姓行人依照道路交通處法條例,規定可處新台幣五百元,而這回路人沒注意,搶快過馬路、還折返,而機車騎士車速也比較快,才會導致車禍發生,但可以確定的是,行人闖紅燈,不僅受傷,還得先吞50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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