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李男等人在台成立公司,佯稱與香港百麗金融集團(BEST LEADER)為關係企業,經香港百麗集團推薦,向投資人強調「百麗穩健增值型」方案是投資代墊積極型客戶之保證金的穩健型商品,讓積極型客戶可以運用較大的槓桿操作外匯,區分1年期獲利10.2%、2年期獲利11%、3年期獲利12%。
至於「安柏環球佳釀」方案則是投資環球酒業板塊、精品葡萄酒、一級酒莊酒品投資及葡萄酒區塊鏈平台等,更稱如名人(貝克漢、姚明、劉嘉玲、趙薇)等人亦有投資,每半年1期,獲利9.5%至13.5%。使受害投資人深信「可保本、穩健獲利」,以及資金由香港、澳洲金融機關監管低風險等話術,吸引投資人投入高額資金。
本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李男等10人涉嫌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等罪嫌明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就渠等自2015年3月至2022年9、10月間所收取之投資額(不法所得)共約15億餘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宣告共同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台中地檢署呼籲,國人應經由正當合法管道進行投資理財,對於強調保證獲利、高報酬之投資方案須謹慎投資,勿輕信不法份子投資話術,本署將持續依據「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版」意旨及法務部、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強化偵查能量,貫徹打擊不法金流專案,維持社會安定及國家經濟穩定,展現政府打擊非法吸金及詐欺犯罪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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