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遭判緩刑定讞恐無法選立委 王家貞再喊冤:不排除釋憲
陳以信(左)、王家貞(右)。(圖/翻攝自王家貞個人臉書)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國民黨台南市第5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近期因偽造文書罪判刑7月並宣告緩刑2年定讞,依據今年6月所修訂的《選罷法》排黑條款,恐怕影響參選立委資格,讓同選區對手、綠委林俊憲有望連任。對此,王家貞今(11)日再召開記者會喊冤,稱若當時選擇易科罰金反而能參選,但台南地院不願撤銷緩刑,讓她改選易科罰金形式受罰,因此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假處分之訴,甚至不排除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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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貞、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陳以信,今日上午9時於黨團記者室召開「冤」記者會,說明王家貞參選立委資格恐怕受到影響一事。

王家貞表示,從消息傳出到現在,大概10天左右,他們在第一時間查探一些消息來源的確認性,基本上得到的回應似乎都顯示,王家貞有消極參選資格不符之處,非常感謝陳以信、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及律師團好朋友,因她的公民參選權疑似被剝奪,而以立院黨團名義去函中選會,希望對方給予回應。

王家貞說,自己手邊收到相關訊息,疑似都是她已沒資格參選,因此在此期間,他們竭盡一切手段,先尋求符合新修選罷惡法所謂易科罰金、有案在身才能參選的要求。

王家貞指出,當接受法律裁罰時,一些法院酌情量理覺得可以給予寬貸的緩刑,反而變成罪惡滔天被剝奪、褫奪公民權;不准緩刑,只讓人易科罰金,可能就留下一個案底,對自身清譽還認為法有些不足地方者,這樣子的罪罰,反而可以參選。

王家貞稱,她2月知道案件結果時,若不要接受緩刑,選擇易科罰金,反而可以參選,道理何在?比較輕的懲處方式(緩刑),竟然讓她多一個罪狀,剝奪她的公民參選權,等同於褫奪公權;如果當初選擇易科罰金,反而能參選,因此覺得荒謬。

王家貞聲稱,但惡法亦法,因此她及律師團,尋求該案易科罰金的可能性,而獲得參選權,很遺憾到目前為止,台南地院駁回她撤銷緩刑、易科罰金的請求,他們覺得很無奈且荒謬,輕的罪責可以選,重的罪責不能選。

王家貞強調,他們不會輕言放棄,除了全力以赴,尋求各種救濟程序努力外,也要為國家的民主法治、有可能受害的鄉親,爭取在此案中保障她的參政權,所以他們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假處分之訴,甚至最後不惜走上釋憲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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