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前認定台灣對中國構成貿易壁壘,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今日再公告,台灣地區單方面對中國產品進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規定。決議自明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附件所列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依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今日在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所言。陳建仁就「對中國貿易壁壘調查報告之回應說明」報告作出4點裁示。第一,報告裁示准予備查。
第二,陳建仁指出,中國在貿易壁壘調查過程中,不僅缺乏公開透明,更跳過我國,其結論扭曲事實,片面斷定我方違反WTO及ECFA等規範。我方已展現最大誠意,多次呼籲在WTO架構下雙方可隨時協商,惟中方仍恣意而為,又中方在調查報告時間上有刻意安排,顯見政治目的大於經濟目的,實屬經濟脅迫。
第三,陳建仁說,本案後續可能發生之風險及損害,我方均已做好完善管理及控制。請各部會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風險,勿過度依賴單一市場,並呼籲業者及民眾勿聽信不實傳言。
最後,陳建仁也鄭重呼籲,台灣與中國同屬WTO會員國,若有相關貿易問題,可以直接依WTO機制與相關規範處理。只要中國有誠意,台灣與中國隨時可依WTO機制啟動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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