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瘦子遭誣指MeToo提告誹謗 葛斯齊、S小姐「不起訴」理由曝光
瘦子去(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對葛斯齊及S小姐提告。(合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翻攝自頑童MJ116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去(2023)年6月間政壇、演藝圈陸續延燒MeToo風波,「最強狗仔」葛斯齊在直播中訪問一名S小姐,她爆料17年前曾被藝人瘦子E.SO性侵,事後瘦子對葛斯齊及S小姐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今(29)日偵結,認為S小姐有身心疾病,辨識能力不足,而葛斯齊事前有相當查證,且報導是以直播問答方式由S小姐來說明,並非直接指謫,對2人皆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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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緣於,葛斯齊去年6月間在直播中採訪一名S小姐,告知她無證據指控恐有法律風險,也請律師在場情況下,S小姐陳稱17年前在酒店上班時,曾遭瘦子不當對待,並表示希望道歉、所說是事實,過去不敢講是因不希望讓父母知道自己在酒店上班,當時是因為MeToo,選擇站出來發聲。

本色音樂去年6月27日正式向台北地檢署提告葛斯齊與S小姐涉及誹謗,籲各界勿成為不實指控的幫凶,擴大誹謗所帶來的傷害。

北檢調查後,調閱相關病例及就醫資料發現,S小姐當時有身心方面疾病,屬於刑法上不能辨識其行為能力者,不罰;而葛斯齊接受到S小姐的訴求後,於直播報導前雖有提醒S小姐法律責任,並對相關人士進行查證錄音及對話紀錄,其中S小姐所陳述的地點及人物皆有符合之處,不過性犯罪通常去有隱密性,往往缺乏直接證據,且案發至今已17年,葛斯齊查證能力有限,難認他有誹謗犯意。

檢方認為,葛斯齊的直播內容雖有不實,但已盡到相當查證,且直播是以問答方式進行,由S小姐講述其遭遇,並非由葛斯齊直接指謫,報導主軸也與當時的MeToo有關,屬於公眾人物行為舉止是否符合大眾標準的議題,葛斯齊並無主觀犯意,因此對葛斯齊及S小姐皆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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