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和律師今天下午到台北地院遞狀,許甫表示,提告吳崢、民進黨,ETtoday和三立的記者及公司,每個機構加上記者跟發言人各求償100萬元,總和300萬,提告事由是民事的妨礙名譽權。
媒體追問,為何只有告民事,不告刑事誹謗是因為怕被反控誣告?許甫回應,這是和律師討論後的訴訟策略,司法過程每個人都有主張權利,訴訟策略就是提告民事,提告民事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可以將訴訟過程一五一十、明明白白公諸於世。
媒體問到,為何沒告門諾基金會前董事長陳永興?許甫稱,陳永興是把自己了解的過程以公開信陳述,就知道的部分做了明白陳述,但吳崢沒有了解事情全貌,或是了解了還依舊用積非成是、顛倒是非的方式發文,也主張已有民進黨高層、府院黨授意才說出這樣的話,所以提告吳崢以及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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