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孩童陪同進投票所遭選務單位拒絕 中選會:將精進人員訓練、提升兒權意識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批評中選會對兒權意識不及格,中選會今說明澄清,表示未來辦理各項選務工作時會提升兒權意識。(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2024大選已落幕,但有立委候選人在登記參選時,因攜幼子前往遭新北選委會拒絕入內,更被選委會人員回應「有心參選,先把家務事處理好」;甚至在投票進行中,出現投票所拒絕讓6歲以下孩童陪同進入。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今(6)日召開記者會,批評中選會對於兒權與性平意識的不及格;中選會也說明澄清,表示未來辦理各項選務工作時會提升兒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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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表示,自2020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3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4項規定,已增列選舉人所照顧的6歲以下兒童得進入投票所。上開規定,已納入中選會訂定的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內容,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於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加強宣導,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落實辦理,並精進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教育訓練,要求工作人員務依法令規定辦理。

中選會指出,有關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原先規定12歲以下兒童及嬰幼兒,不得為候選人之陪同人員影響候選人登記一節,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已於2023年12月6日該會第110次委員會議決議,修正陪同候選人進入登記會場之人員已包含12歲以下兒童及嬰幼兒在內,該會除加強登記會場相關安全防護設施外,也依規定會派員協助維護兒童安全。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已於2023年12月7日召開說明會議,邀請「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與會,除向該黨說明並表示歉意外,也提出改善措施;中選會也於同年12月21日,回覆「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快新聞/孩童陪同進投票所遭選務單位拒絕 中選會:將持續提升兒權意識
(圖/中選會提供)

此外,中選會於2024年1月31日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配合性別平等政策,於受理候選人登記時,基於現場秩序維護及安全考量,得限制陪同候選人登記之人數,但不得限制孩童進入候選人登記場所,以建立友善登記參選環境,並請於辦理各項選務工作時,加強性平觀念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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