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昨(7)日於臉書發文指出,任何形式的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都是違法的,且不可容忍。而立院在2023年初修正的「性私密影像四法」中,將「持有兒少性私密影像」的刑責,訂定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金」。
「但是從這2天的新聞,卻看到有錢有勢的加害者不僅購買上百部非法性影像,其中還有7部是『未成年性影像』,僅被緩起訴2年、支付國庫120萬元,以及1200字悔過書。」范雲認為,相比於被害人可能長達一生的恐懼、害怕與傷痛,時時刻刻擔心自己的性影像又在誰的螢幕上出現,加害人所受到的懲罰,實在無法比擬。
「購買非法性影像的人,就是加害人;購買兒少性影像,就是鼓勵兒少性剝削!」范雲強調,若沒有這些購買者的金援,性剝削的產業鏈就難以形成。這些購買者每一次的觀看,都在被害人已經皮開肉綻的傷口上,劃下更深、更痛的傷痕。
范雲表示,她將在立院提案修法,提高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的罰則,因為購買兒少性私秘影像就是加害者,「我們不應再輕縱任何一個加害者!」她也要提醒大家,對非法性私秘影像的每一次點擊,都是對受害者的傷害、對加害者的幫助;也請大家不要點擊、傳閱、下載非法性影像;也不要寫出該論壇名稱,避免造成另類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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