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Dcard發文,房東近來突然傳LINE告知,4月起更改電費計算方式,將分成早午晚3階段收費,「上午7點到下午1點是平常的5倍;下午13點到下午15點是平常的10倍;下午15點到隔天上午7點是平常收費」。這讓原PO看了超傻眼,只好無奈求問「請問電費是可以這樣計算的嗎?」
房東突然通知原PO,電費從4月起分三階段收費。(圖/翻攝Dcard)貼文一出,馬上有網友轉發台電的澄清文,所謂電費分三段計價已經是「萬年謠言」,呼籲民眾切勿相信與轉發,「如果沒有申請改用時間電價,是不會以用電時段計費的,時間電價的價格差距也沒有5倍10倍」。其他網友則傻眼說,「所以他每天會來你家看電表3次喔」、「會聽信這種謠言的房東或是會有這種觀念的房東,感覺不要續租比較好」、「我懷疑房東有看電表的興趣」。
台電多次澄清,三段計費是萬年謠言,而且現行時間也沒有差5、10倍。(圖/翻攝「台電電力粉絲團」臉書)事實上,4月宣佈調漲電費後,新北市地政局曾提醒,在契約租期尚未結束前,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已經約定好的房租或電費,若租賃契約中是由承租人負擔電費,電費額度應區分為夏月及非夏月,且均不得超過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若房客遇到房東亂漲價,不但可以拒絕支付,還可向地政局或消保機關申訴;若確定違反且限期不予改正,將處新台幣3至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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