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蕭美琴遭爆「攜帶私酒返台免查」? 財政部澄清:一切合法
準副總統蕭美琴遭疑攜帶私酒返台免查,財政部表示一切合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近期有媒體報導,新黨副發言人游智彬質疑,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要求攜帶私酒免經查驗,且「外交部」及「財政部」皆協助辦理;晚間財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經該部審核符合相關規定,依法同意免進口許可執照,也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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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對蕭美琴的質疑,財政部發布新聞稿說明,依該部規定,輸入供自用的酒類,數量未超過5公升者,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超過該數量,且經審核符合關稅法者,可以憑該部核發的同意文件輸入。

另外,依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規定,進口酒類經該部審核,符合關稅法規定者免予查驗。本案經該部審核,符合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3款後段「政府派駐國外機構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規定,因此依法同意本案不需要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與其他一般外交人員返國任職的程序規定完全相同。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依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超過1公升的酒類,非屬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規定免徵進口稅的品目,因此酒類超過1公升部分,「尚無」免徵關稅的適用。

財政部指出,經基隆關查證,目前尚無以前駐美國蕭大使美琴為進口人報運進口的案件,未來如申報進口,酒類除1公升免稅外,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含關稅、營業稅及菸酒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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