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喔喔喔。」讓民眾頻頻發出驚呼聲的,是這段影片,只見女子先趴倒在地,走了幾步,又五體投地,再來還有更猛的,她頭頂地,翻滾一圈,站起來,趴下去,又再翻滾一圈!再看一次,女子所有的動作,都在斑馬線上完成,但這時其實行人是紅燈,通行車輛是綠燈,可是駕駛人逼不得已,都得停車讓她,或者閃過她!民眾說:「因為這樣子的話,是妨礙交通,她要做這樣的動作,應該要到適當的地點去。」
清水區有"霸路姐"出沒。(圖/葉晏昇攝)發生地點,在台中市清水區,鰲峰路與中山路口,這是四線道馬路,往來交通十分繁忙,附近民眾說,常看到"翻滾姐"在鄰近區域出現,但她多半都是走來走去而已,怎麼會突然做出危險行為?民眾說:「每天都這樣好像漫無目的這樣的走,我也不知道警察局有沒有看到。」
轄區清水分局說,女子的行為,已經妨礙到車輛行進,違反道交條例,警方得以開罰500元!清水派出所長許逸維說明:「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得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無獨有偶,在台中市西區,英才路與博館路口,也有"霸路哥",坐在行人穿越道上,都不怕滾燙的路面燙傷臀部,警方提醒民眾,霸路會被開罰,如果造成自已或他人受傷,後果更嚴重!
行人在斑馬線上擋道恐被罰。(圖/黑色豪門企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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