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嬰屍案父親翻供「否認殺人」 說詞有出入 法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台中一名男嬰遭棄屍在石岡一處水井 這口井就位在他生父生母的租屋處附近(圖/資料畫面) 

中部中心/王云宣、梁智翔台中報導

台中石岡,日前傳出嬰兒遭棄屍水井,孩子生父事後前往警局自首,第一時間向警方供稱,孩子是去年五月產下,當時他將兒子丟入浴缸溺斃,隔天才丟棄水井,後續父母兩人被聲押獲准,沒想到傳出謝姓男子,在審訊時竟又翻供否認殺人,辯稱是死後才淹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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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嬰屍案父親翻供「否認殺人」 說詞有出入 法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台中一名男嬰遭棄屍在石岡一處水井 這口井就位在他生父生母的租屋處附近(圖/資料畫面) 


台中石岡嬰屍案,當時父母,將剛出生的孩子,棄屍這口水井,半年後良心不安自首,沒想到案件進入司法,謝姓父親竟然翻供,否認殺人。

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如果你發現(男嬰)肺部裡面有空氣,而且肺泡有破裂,你就知道這是窒息死亡,所以就表示這個是他的死因,所以就代表一定有人害死他。」

水井嬰屍案父親翻供「否認殺人」 說詞有出入 法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男嬰生父事後因良心不安向警方自首 並供稱是先將孩子丟進浴缸淹死才棄屍水井(圖/資料畫面)


今年1月曝光的這起棄屍案,謝姓男子因良心不安自首,當時他向警方供稱,去年5月,女友產下男嬰後,不想留下小孩,男方就將浴缸放滿水,溺斃孩子,隔天再棄屍,沒想到案件移審法院時,他又改口辯稱是孩子突然不會哭、斷氣死亡後,才將嬰兒放入浴缸,否認殺人犯意。

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這兩個罪名是完全不一樣的,一個是殺人罪,一個是遺棄屍體罪,你解剖的時候,一定要再做切片檢查,看裡面到底有什麼變化,不然那個兇嫌他一定會一直翻供,講對他有利的事。」



水井嬰屍案父親翻供「否認殺人」 說詞有出入 法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謝姓男子面對審訊竟又翻供 他改口否認殺人並辯稱是孩子先斷氣才丟入浴缸(圖/民視新聞)



男嬰父母,今年被依殺人及棄屍罪起訴,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三個月,據了解,謝男認為自己已交付相關通訊證據,不會滅證,且以"母親罹癌"為由,聲請交保照顧家人,但台中高分院認為他的說法,和女友有重大出入,疑點重重,予以駁回,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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