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藐視國會罪恐成藍白募款利器? 律師:企業怕得罪「這類立委」
律師黃帝穎認為,未來企業若不配合以「募款」之名的「恐嚇勒索」,由於怕得罪立委,被迫「花錢消災」恐將成企業常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立法院明(27)日將繼續表決國會擴權法案,國會聽證權、調查權,甚至刑法藐視國會罪,藍白要拚三讀過關。律師黃帝穎今(27)日便提出憂慮,未來企業若不配合以「募款」之名的「恐嚇勒索」,由於怕得罪更生人立委、官司纏身的立委,也不想增加成本去處理國會調取文件,被迫「花錢消災」恐將成企業常態。「也難怪歐洲商會早已提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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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帝穎今撰文解析,藍白強推的「藐視國會罪」,將質詢、調取文件及聽證擴權至人民,當然也包括公司、企業,民眾及公司行號有配合國會調文件、聽證、質詢的法律義務,否則會被開罰、甚至連續處罰。

然而面對藍白過半的國會,未來企業如果不配合藍白立委募款,當然會擔心得罪立委!黃帝穎指出,由於沒有企業想增加成本去處理國會調取文件,如歷年財報、董事會會議記錄及錄音,以及聽證時被問及營業秘密或關鍵技術。因此在企業面對藍白立委要求「募款」時,被迫「花錢消災」恐將成常態。

「尤其是面對那些有著『刑事前科』的更生人立委、官司纏身的立委」,黃帝穎認為,企業當然會進行評估,這些立委連判刑入獄都不怕、未來拿「藐視國會罪」威嚇企業的風險極高;所以在面對藍白立委以「募款」之名的「恐嚇勒索」時,企業乖乖配合的成本及風險最低。

黃帝穎強調,這也難怪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早已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更明確指出「公司管理層須理解拒絕與立法院合作調查的風險,不管立意多良善,這些行為都可能觸怒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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