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28日國眾兩黨國會擴權法案中,「藐視國會罪」新增刑法第141條,「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多項爭議法案三讀通過,引發大眾不滿,甚至招開罷免行動。
張益贍表示,行政院基於整個中華民國的公務人員的大家長,當然要提覆議,且立院要在15天內要做決議。張益贍在節目中替國眾兩黨解套,「不要出席覆議案的表決」,這個案子直接回到立院,誰都沒有責任;覆議案的所有表決紀錄,誰反對行政院的覆議案,就有被罷免的可能性,只要公民運動夠強悍,就可以對這些立委,形成極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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