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聯盟各項規章逐步明朗,籌委會發言人張樹人表明,11支球團已經達成共識,「每位洋將月薪上限2萬元美金,每年最多簽10個月,換算年薪上限為20萬元美金。」
PLG攻城獅總經理張樹人,暫代新聯盟籌委會發言人。(圖/新竹御頂攻城獅)在先前PLG跟T1兩聯盟原規定各有不同,PLG限制上場2位洋將合計不得超過4萬元美金,但每場比賽可登錄3位洋將,數字搭配上,其實是有洋將月薪超過2萬元美金,只不過另一人就必須領取相較低的薪資。
T1則是限制每位洋將月薪在5000元至2萬元美金、最多支付9個月,但T1還有特例條款,才產生近兩季有霍華德(Dwight Howard)、卡森斯(DeMarcus Cousins)來台的狀況。
新職籃聯盟生態,除非魔獸跟表弟願意降薪打球,否則很難複製相同模式,因為11支球團已經達成洋將月薪上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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