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份李姓男子騎車來到彰化139線道,兩度過彎壓車。沒想到遭民眾告發,檢舉影片曝光,警方對駕駛,開出2張危險駕駛罰單,重罰18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但騎士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此路段為雙向單車道,無其他用路人,沒有飆車、競速、逼車、蛇行等危險行為,他是為求騎車穩定而以內傾姿勢過彎行駛,不能以他「壓車」即認定是危險駕駛
駕駛主張不能以他壓車就認定是危險駕駛 法院判撤銷罰單 監理單位表示將會提上訴。(圖/民視新聞)
法院也勘驗檢舉影片,認為駕駛兩次於彎道處向右傾壓過彎,車速正常,除了膝蓋"一度"接近道路地面外,其餘都是正常騎乘,沒有放手、沒有摩擦路面,難以認定危險駕駛,判決撤銷罰單,可以上訴。139縣道彎道多,常常吸引重機族炫技,以及追焦手攝影,也造成車禍意外頻傳,只是這回,大型重機騎士過彎壓車被檢舉,罰單被法院判定撤銷,還有網友kuso這才是法官認為的壓車嗎?引發兩方激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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