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透過新聞稿說明,上述2案員警因公死亡遭受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各項撫卹給與,計有殮葬補助、公保死亡給付、一次及月撫卹金、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及警察消防海防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等項目,合計達新台幣2000萬以上。
此外,警政署刻正辦理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法作業,提高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金額最高約可達2000萬元,給予警察遺族更完善照護。
警政署強調,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我們的同袍,更是家庭的支柱,任何的執勤意外都是我們最不樂見的,未來將持續不斷精進,完善警察執法制度、強化教育訓練及裝備,保障所有員警執勤安全。
另,張榮興透過自錄影片指出,這兩件因公傷亡的案件,站在警政署立場,他們一定是會用從優來做撫卹;第二,這兩件的撫卹金以及慰問金,加起來都會有超過2000萬以上,會主動來幫蘇昱鴻、黃瑋震來辦理撫卹金慰問金的相關事宜。
第三點,張榮興說,對因公殉職、因公死亡的定義不同,尤其對因公殉職的定義是較為狹隘,定義在這個搶救這個災難,或者是執行拘提、逮捕有遭受到暴力或意外死亡的狀況,那未來警政署會修訂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張榮興強調,對於執行勤務,遭受到暴力或意外死亡的狀況就能適用,並解釋很多疑慮,在警政署的立場,對於同仁發生這因公案件,一定從優、從速撫卹及慰問。最後,他強調,「努力為警察同仁爭取更好的保障與權益,是我的責任,會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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