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當年創立「興中會」,一開始就言明是拿槍的革命政黨。中國共產黨成立的時候是文人領銜,後來變成要以槍桿子推翻國民黨政權。興中會後來多次改名改組,一度還「容共」。到了蔣中正手上,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打起了內戰,打到民國三十九年,中國國民黨敗退台灣。儘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早已廢止憲法上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但在中國共產黨一方,國共恩怨情仇一直沒有了斷。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今天已經多次政黨輪替,但中華人民共和國仍然一黨專政,而且寫入憲法,說是「民主專政」。類似國共兩黨內戰在世界上並非絕無僅有。
西班牙在一九三六年到一九三九年打了四年慘烈的內戰。西班牙共和軍和人民陣線奮戰法蘭西斯科.佛朗哥的西班牙長槍黨。人民陣線得到蘇聯和墨西哥的援助。佛朗哥則有德國、義大利、葡萄牙支持。戰勝的佛朗哥後來獨裁統治,到一九七五年去世才終止。這場內戰,其實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前奏。
相對於像中國共產黨這種「剛性政黨」,西方民主先進國家的政黨多為「柔性政黨」。剛性政黨的黨紀很類似黑幫的幫規,開除黨籍是家常便飯。中國國民黨和民主進步黨是「柔性政黨」嗎?只要政黨下令他們的立法委員要支持某一個政策或法案,黨員不從便罰款、停權或開除,那就不是「柔性政黨」。
更應該被批評的是,假如政黨只知競爭不知該合作的時候也要合作,那麼就不是優質政黨政治。又若各不同政黨的民代動不動就在議堂大打群架,那就更等而下之,不值得識者一笑!至於有些立委把憲法明文的「質詢」升高為「怒斥」,有些大臣把憲法明文的「答覆」修正為「對嗆」,實在難以讓人認同。
政黨的正面價值,其實就在群策群力。個人渺小,合作力量大,可是合作什麼?西方政黨大都有左派、右派之分,也就是說在政治理念上,各不同政黨有其堅定信念,並以其信念和基於信念形塑的政策爭取選民支持。
從這個角度看事情,本人要坦言,今天台灣的政黨政治令人汗顏。我們有「政黨法」,人民有組黨自由,但組黨是天大事體,可惜這項自由權利被很多人濫用,甚至於達到兒戲的不堪境地。
今天台灣三百多個政黨除了極少數幾個依法於每屆選舉時提出候選人外,絕大部分不理不睬「政黨法」的明文。
有些政黨是為了讓自己的黑幫有一個掛在門口以掩人耳目的招牌而設立。更多政黨的組成是三兩位刁民搞笑,所以什麼讓人笑掉大牙的政黨都有。本人不厭其煩,抄列現有政黨清冊於後。刑法一百條修廢後,言論自由百分百,這個自由顯然已被濫用,所以三百多個政黨有的連黨名都令人莫名其妙,主管機關內政部照樣「核備」無誤。看台灣政黨實況,古代對政黨的不良評價,其實不是沒有道理。
淺見以為:台灣既然要走民主政治這條路,那麼內政部對政黨的管理,要真正依法負起責任。同時智識界對政黨亂象不可噤聲。如果希望台灣的政黨政治逐步向上提升,大家都要再加好幾把勁。
本文轉載自:吳豐山著作《追古溯今說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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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豐山,現任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長/前監察委員、前政務委員
責任編輯/劉致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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