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指出,刑案當事人找上律師,後者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確認事實真相後,詢問對方要不要認罪。如果是罪證確鑿的案子,通常建議認罪、停損、承認錯誤讓法院好處理,較有可能輕判。而若覺得自己是清白的,也可主張無罪拚到底,畢竟沒做的事情,誰都不能逼你認罪。
但林智群表示,拚無罪的結果就是「大好大壞」,「大好」即為判無罪、不起訴;「大壞」就是地檢署調查許久後,還是起訴,且法院調查後依然認定有罪。他接著指出,由於已經耗費大量時間審理,法院就不太可能輕判,一定會比「一開始認罪的情況」判得更重。
因此林智群說明,一般人在訴訟時,通常不會改變態度,此舉風險很大。但他也說,仍有兩種態度改變的情況。有些人是「先不認罪,起訴後改口承認犯罪、或到二審改口承認犯罪」,這種情況算是「打到一半投降」,法院還是會判有罪;但畢竟「投降輸一半」,可能就不會下重手。
然而,「先認罪、再改口不認罪」是最冒險的行為;林智群表示,前面認罪時,被告一定會講很多承認犯罪的話,且都有紀錄。倘若後來改口,檢察官、法官一定拿被告前面講過的話,反過來質問被告,這會導致被告很難回應。而且,如果審理後認為還是有罪,結局一定是重判。
所以林智群也直言說「不知道黃子佼在搞什麼」,並認為黃既然選擇「大好大壞」的終極版本,想必是已經考慮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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