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在九合一選舉期間被爆出,要助理上繳現金,而「小金庫」支出竟包括治裝費、洗頭費、日系玩偶、卸妝棉補充包,甚至還有購買《面試郭台銘》書籍及民眾黨秘書長餐敘餐費。
台北地院今上午宣判,高虹安一審遭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11萬。另外,前助理黃惠玟(小兔)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前助理陳奐宇則被判刑1年,緩刑3年。前助理陳昱愷則被判無罪。最後,前助理王郁文(公衛文)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
對此,高虹安表示,法官今天的宣判,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針對一審判決,她會提出上訴。
高虹安還說,「也要在此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市府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最後,我要在此正式宣佈,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關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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