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倫敦奧運時,拳擊比賽安排得相當密集,在數天內完成全部賽事,也需在短時間參與高壓比賽,選手們無法獲得充分的休息,對於四強戰落敗選手,除了擔心未奪牌的壓力,還得立即重整心情面對銅牌戰,也使選手難以在比賽中展現最佳水準。
為解決這個問題,國際拳擊協會(IBF)便在倫敦奧運結束後,向國際奧委會(IOC)提出建議,取消銅牌戰,讓進入4強的選手都就有獎牌,國際奧委會接受提議,在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沒有舉行銅牌戰,但只有頒發金牌跟銀牌,銅牌選手只有奧運證書。在那之後,國際奧委會進行整改,決議從下屆奧運開始,頒發銅牌給四強賽落敗的選手,故從1956年墨爾本奧運開始。便實施了這項新規定,也沿用至今,這項規定能讓拳擊選手能更專注於賽事,不用為爭取銅牌耗費過多體力,也不用害怕沒有奪牌的壓力。
吳詩儀在八強賽對戰厄瓜多選手以4:1拿下勝利。(圖/中華奧會提供)台灣隊拳擊好手吳詩儀在巴黎奧運一路過關斬將,首戰擊敗南韓選手吳妍智,16強的奈及利亞對手奧貢塞米洛蕾(Cynthia Ogunsemilore)藥檢沒過,且賽前未過磅,吳詩儀免戰十六強,在八強賽中,對上厄瓜多選手帕拉修斯(María José Palacios),最終以4:1拿下比賽勝利,確定有獎牌入袋,吳詩儀目標放眼金牌,希望在台上有最好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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