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太太指出,由於新竹縣竹北市的道禾竹北校區托嬰中心,宣稱是「自然成長」的教育方式,所以決定把兒子送到該處託運,沒想卻發現孩子回家後常有瘀青,甚至每2、3天就有新的傷痕,不過老師卻沒有主動提及,直到自己委婉反映後,老師才說小孩學習爬行難免會碰撞。
該名太太提到,自已一開始沒多想,直到發現兒子腿上有「手指狀」傷痕,才驚覺得有異。兒子的父親則提到,警方調出了30天的畫面,兒子到校16天,有8天被綁在竹椅上,每天至少2小時,最多甚至到5小時。且老師們還不斷羞辱夫妻倆的兒子,甚至開口讓其兒子「退托」算了,行為相當離譜。
對此,新竹縣府說到,為維護幼兒照顧權益,社會處已主動請新竹縣托嬰協會盤點尚有名額之托嬰中心,並請新竹縣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盤點尚可收托幼兒之保母,協助後續幼兒照顧轉銜,並請該托嬰中心後續將幼兒名單跟初步轉銜的方式,每日更新提供社會處確認。社會處除針對本次案件之托嬰中心,已加強不定期稽查,該托嬰中心之相關機構也一併加強稽查及要求調閱監視錄影資料。
社會處也邀專家,儘速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根據查調事實及違法情節輕重,依規予以裁處。依兒童及少年權益福利保障法規定,違反第49條各款情形,托育人員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且不得再任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督導不周,且未能提供安全環境,將裁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將命停辦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新竹縣府表示,112年社會處辦理托嬰中心評鑑,已進行更多資訊揭露予以社會大眾,包含提前公告評鑑各項指標,並於公布結果上呈現等第,分別詳列行政管理、教保管理及衛生保健3類之前、均、後標,以供民眾能進行比較與選擇更符合期待之托嬰中心。另,縣府評鑑計畫,訂有績優排除原則,本案托嬰中心確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項規定,有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情事屬實,本府將撤銷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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