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搜索及開挖,發現上述罪證。事後,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專案小組將23名涉案嫌疑人帶回偵訊後,羈押施姓犯嫌等3人、另有1名通緝犯送監,其餘19人則以3萬至20萬不等交保。另外,現場也查扣2台挖土機、6輛清運車,這些曾被用來非法回填掩埋作業。
環境部說明,司法機關是在偵辦另一起案件時,於監控蒐證過程中,意外發現有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行為。於是,報請台南地檢署組成環檢警專案小組偵辦。並經調閱衛星影像比對、以及現場跟監蒐證,研判涉有非法回填、堆置廢棄物情事。
據悉,專案小組昨分頭執行搜索,共開挖6處現場,發現許姓、高姓犯嫌於安南區魚塭土地經營非法土資場;他們涉嫌將營建工地產出的營建混合物,直接載至魚塭土地回填、堆置,且未依規定妥善處理。施姓嫌犯也利用相同手法,承攬魚塭窪地回填土方作業,將營建混合物直接載至七股區、善化區等地之魚塭及光電場回填、堆置。
檢警開挖台南善化區的非法回填廢棄物。(圖/環境部提供)由於相關行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刑責規定,依法得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可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環檢警體系已建立完善全國結盟機制,隨時分享可疑廢棄物流向資訊,並在最短時間內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合作打擊環保犯罪。該署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挑戰環檢警聯合查緝環保犯罪的決心。一經查獲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行為,除將面臨有期徒刑及併科罰金之外,還將被環保機關追繳不法所得,並依法要求犯嫌負起環境復原責任,將得不償失。
環境管理署也呼籲民眾,若有發現大型車輛載運不明廢棄物傾倒、或發現農地上有不明挖土機開挖掩埋廢棄物等不尋常的情形,請立即通報當地環保局或警察局派出所,及時查緝犯罪行為以杜絕非法棄置廢棄物情況再度發生。
檢警挖出非法回填廢棄物。(圖/環境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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