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提問,柯文哲把選舉補助款拿去買私產,從來沒看過有人這樣做,是否有小草被割韭菜的感覺?趙少康認為,從制度面討論選舉補助款,目前三黨的候選人收入大概都夠,有些人剩的多、有些人剩的少,都夠花用,因此為何還要再補助候選人?
趙少康認為,選舉時要花自己的錢沒有道理,所以政府才會補助候選人,但目前總統大選來看,候選人都沒花到自己的錢,因此各黨都應取消對候選人的補助,這可能才是正本清源,「否則如果大家把選總統當成發財的機會,難怪柯P當時打死也不願意跟侯友宜合作,我現才想通這個道理」。
趙少康提到,侯友宜犯的錯就是當時沒答應柯文哲,兩個人可以合作,但選舉補助款就全部都給柯,搞不好這樣就合作成了,畢竟錢的引誘太大了,一補助就是上億,那也是民脂民膏,既然選舉都夠了,為什麼還要給候選人這樣的補助?
針對選舉制度改革的議題,趙少康說,歐洲很多國家是公費選舉,選的時候不用他人捐款,欠大財團、小老百姓人情;用公費補助固定額度競選,多花錢也會被指控違法,免得花一大堆錢做各種宣傳品,應該拿公費來選舉,把風氣搞好一點,避免選完又欠一屁股人情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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