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去年偵結前內政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涉嫌透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擔任白手套,收受投標前瞻計畫廠商陳登來賄款、招待喝花酒、接受性服務,甚至拿部分賄款來供養情婦,收賄及不正利益高達7567萬235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張之明、張騰龍、陳登來、及張之明下屬詹加欣4人,其中張之明被檢方具體求刑25年;至於張騰龍則轉當污點證人,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同樣遭起訴。
據了解,北檢去年在相關證據中查出案外案,發現張騰龍自2020年起至2023年間,協助牽線至少5間綠能產業廠商,讓廠商掛名為鄭天財特助,只要廠商遇到困難,就可以「立委特助」身分向公家單位發函處理,或找來鄭天財幫忙質詢相關公務機關或開協調會,鄭則涉嫌收受廠商每月數千至數萬元不等賄賂,4年下來收賄數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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