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2點40分左右,柯文哲抵達北檢複訊,神情略顯疲憊。柯文哲委任律師凌晨2點多步出地檢署時表示:「時間很晚了,主席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訊問,因此主張拒絕夜間偵訊,檢察官認為不能讓主席離開,所以就當庭逮捕,後續會跟台北地院聲請提審。」
據了解,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後,逕自就想起身開門離開偵查,還嗆聲「如要繼續偵訊,請檢察官當庭逮捕。」而根據法條,「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急迫之情形者不在此限。」檢察官認定本案有急迫情形,不准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柯文哲不服,當庭聲請提審,複訊程序因而中斷,將等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檢方程序有無違法。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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