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法院裁定,准許主富公司聲請的假處分後,在東岸廣場2至4樓建物所有權訴訟確定前,基隆市政府不得自行或委由第三人(例如微風公司)就主富公司所有的東岸廣場2至4樓建物進行任何拆除、改建、增建等變更現況的行為。
主富公司認為,本裁定是經最高法院廢棄原不利裁定發回後,由高等法院依法作成,裁定理由明確指出,公司已提出相當的事證,充分釋明於建物所有權訴訟確定前,有透過假處分保全建物所有權的必要。
主富強調,感謝法院及時做出裁定,避免公司權益再次遭到基隆市政府蠻橫不法的侵害。後續公司會持續循司法程序捍衛權益,基隆市政府亦必須接受司法的嚴格檢驗,讓市民瞭解真相與正義!
高等法院裁定,基隆東岸商場暫時禁止改變現況。(圖/民視新聞)
更多新聞: 藍固樑喊「東岸商場官司4連勝」 拆樑團體:程序問題非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