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律師團聲明指出,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對柯文哲的羈押禁見裁定,其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辯護人之職責,本應依循抗告程序提請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但柯文哲在羈押庭前,就曾明白向辯護人表示,曾經向法官表示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如果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2月之羈押期間,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因此經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仍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基於尊重當事人意願,不再抗告。
律師「法老王」王至德也在個人臉書發表看法,直言「這是正確的決定」。(圖/翻攝自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 )
對此,律師「法老王」王至德也在個人臉書發表看法,直言「這是正確的決定」,但依以往的實務經驗,被押進去的被告,鮮少有在起訴之前被放出來的,就算柯文哲抗告,要放出來的機率也相當小,而且不只是抗告成功的機率小,就算是聲請交保,實務上也很少核准的,再抗告或聲請交保其實多半是白費工夫。
不過王至德律師也提到,接下來壓力就轉到檢察官身上,畢竟押票一次最長2個月,最多再延長一次2個月,等於檢察官得在4個月內起訴,不然就得把柯文哲放了,不過這麼大型的案件,要在4個月內結案起訴,也是相當辛苦。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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