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柯文哲律師聯合聲明表示「不提出抗告」。其中原因有三:
一、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近日所為柯文哲先生應予羈押禁見之裁定(113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其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辯護人之職責,本應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請臺灣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
二、惟以,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語。
三、後經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
對此,林智群表示,律師聯合聲明可以看出二點:第一、律師很想提出抗告,也一直想說服柯文哲,但是他堅持不要,律師只能尊重;第二、柯文哲認為現在不抗告,這兩個月就讓法院羈押,讓地檢署趕快查清楚,還他清白。
「不過阿北還是太天真了。」林智群說,法院裁定羈押程序啟動很困難,「一旦啟動,就是一直續杯到起訴為止,甚至在一審判決出來前都不會放人」,押兩個月就放人,可能性不大。
另外,他也提到,律師一定知道這個遊戲規則,也一直勸柯文哲,不過當事人不想提抗告,律師只能尊重。
林智群強調,柯文哲那句「不要為難法院」,只是場面話,抗告也是向高等法院提出,沒什麼為難與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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