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律師在自己的臉書分析柯文哲京華城案情,他認為阿北涉及兩個罪: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收賄罪部分,檢察官還要找金流。至於圖利罪,看起來檢察官的證據是鞏固的。這個時候只有一個情況,可以讓阿北連圖利罪都不成立,就是副市長彭振聲「被證明收賄」。
林智群舉例,如大巨蛋案,李述德給遠雄0權利金,圖利罪被判9年;馬英九當時是台北市長,一點事情也沒有,為什麼?因為李述德全扛了!下面有人全扛了,就是一個防火牆,燒不到馬英九,你頂多說他無能,連下面在亂搞都不知道還亂蓋章。
至於京華城這個案子,現在的情況是,下面的人(副市長)不但不扛,還指控市長指示,柯文哲當然沒辦法說跟他沒關係。
可是如果事實證明拿錢(而且是幾千萬的錢)的是副市長彭振聲,那彭振聲就會變成一個很有力的防火牆,柯文哲的律師可以主張:彭振聲欺上壓下(欺瞞阿北,壓迫都發局官員跟審查委員),柯只是一個蓋章傻瓜,沒有圖利犯意,承認自己傻瓜很可恥,但有用。
林智群總結,在這個案子裡面,彭振聲雖然一直咬阿北,但他可能是柯文哲全身而退的貴人!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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