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晚間七點突然召開記者會,提出四點駁回理由:中信金控雖然是非常好的公司,但是對整併案件、書件整備計畫「不是這麼足夠」,經審查後發現,中信金對新光金控申請公開收購10%-51%股份,但中信金提出的投資計畫內容,對各種整併狀況沒有完整規劃,導致購足股份計畫「整併方案不完備」。
第二、如果中信金沒有完成整併的話,後續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
第三、對被投資事業的壽險子公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所以增資承諾內容沒有提出也不完備。
第四、中信金提出的方案是公開收購換股、現金並行,但金管會認為換股的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因此決定予以「緩議」,也就是不予同意;中信金確定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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