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昨日晚間在臉書表示,大家關注京華城案簽立協議書的時間點,她要告訴大家更不可說的秘密,破解柯文哲的「放水」關鍵!柯文哲獨創「準用」都更獎勵,讓京華城享受各種不屬於它的獎勵項目。
許淑華說,把協議書攤開一看,可以發現各個細項規定、時限、回饋都相當寬鬆,甚至允許「先蓋完再履約」。不只再次證明本案打從一開始就適法性不足,也顯示出柯文哲為了護航財團,連程序、公文都這麼放水。
「大家光看協議書可能不知道,其實這些指標,是等京華城蓋完後才需要履約」,許淑華指出,按照協議書,京華城可於取得「使用執照後2年內」,以綠建築、耐震等標章取回保證金。
「也就是說柯文哲替威京集團留了一個『後路』」,許淑華說明,可以先把整個商辦蓋到完工,再來處理履約的問題。也就是說,「百億容積獲利」蓋成實際建築物後,如果蓋完不履約也沒關係,反正京華廣場都蓋完了,許多責任與產權問題都會變得更複雜。
許淑華直言,到時候台北市政府無論想要求拆除,或者追討容積、要求回饋、追討不法所得,都會變得難以執行。更不用說當下京華城的司法調查爭議,早對台北市造成巨大公共損失。「這就是柯文哲留下來不能說的秘密,一份對財團無限體貼的契約,一個對市政傷害巨大的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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