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指出,劉姓保母和妹妹兩人,涉嫌在去(2023)年9月至12月23日期間,疑因剴剴哭鬧不休,不但綑綁四肢、要他裸體罰站、甚至塞入水桶、用蟑螂爬過的紙杯,餵食打成泥的廚餘,造成男童營養不良,以及長期體罰下,皮下軟組織壞死,引發休克性死亡。
據了解,今日下午剴剴案將在位於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的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全案符合國民法官法的審理條件,也是北檢起訴國民法官第11案。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偉逸表示,「被告兩人於照護期間,竟用繩索布條綑綁被害人四肢頭部,期間如遇被害人哭鬧,即以腳踹毆打大聲斥喝及怒罵被害人,劉姓保母更將冰箱廚餘等不新鮮食物,打成泥狀之後餵食被害人,甚至每天只供一餐」。
針對犯行,劉姓保母坦承凌虐致死,保母妹妹只承認有從旁協助,並沒有下手凌虐,兩人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凌虐致死等罪起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劉姓姊妹檔涉犯《兒少法》,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至於親友口中最大幫兇的陳姓社工,涉及過失致死以及偽造文書罪,則是另案偵辦中。
更多新聞: 剴剴案社工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起訴 檢方痛批嫌態度惡劣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