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入詐領助理費案,但他卻在檢調26日搜索前的1小時搭機飛往廈門;直到事發後30多小時後,才先後以文字和影片作出說明,強調出國是既定行程,絕對沒有畏罪潛逃。
黃紹庭在昨(29)日下午2時從香港搭機返台,人一落地,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便指揮調查局人員,對被告黃紹庭逕行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雄檢強調,將依法積極追查相關事證,以釐清犯罪事實。
今(30)日凌晨黃紹庭被移送到高雄地檢署進行複訊,面對在場媒體詢問未多做回應。訊後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將黃紹庭聲請羈押禁見,預計今(30)日下午召開羈押庭。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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