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週刊報導內容,賴香伶稍早列3點聲明全文如下:
ㄧ、2022年桃園市市長選舉,我的競選經費收入總額為6,392,697元,支出總額為6,552,320元,其中150萬元為直轄市長選舉登記費用,但選舉保證金因為只有獲得54,926票(5.12%得票率)而無法取回。
二、選舉期間台灣民眾黨撥款110萬元予本人做為競選經費,所有款項均如實申報,監察院系統可查證。
三、香伶從擔任局長到立委、參選公職,均與威京集團無任何接觸。在此亦向支持者及眾人表達,目前雖已無涉任何黨公職事務,但至今仍未違背初衷。
「捕風捉影、三人成虎」手法,是台灣邁向正常化國家的惡性腫瘤。盼各黨派政治人物及熱心公眾事務人士慎思!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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