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一名56歲左右的男性警員在進行清槍作業時,不慎導致槍枝走火,造成其右手手指受傷,目前傷者已被送往醫院急救。
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台東分駐所指出,曹姓警員為該所裝備業務前承辦人,今日上午8時許勤務中領有械彈時,違反規定逕於該所內指導新任裝備承辦人槍枝保養重點,以因應113年下半年分局裝備檢查,惟未依規定於槍械室清槍,且未注意彈夾尚未卸下,導致槍枝走火,子彈擊中曹員右手小指,造成小指第二節粉碎性骨折,所幸無釀成更大傷害。
曹姓警員行為違反內政部警政署後勤業務要則及相關作業程序,台北分局將於調查後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議處,同時追究單位主管監督不周責任,並持續加強教育訓練,提醒所屬同仁領用槍械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以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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