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員警:「警察不要動!。」查緝員警在速食店內,確定詐騙車手出現,立即上前表明身分,而在馬路上負責監控的2名詐諞成員,見情況不對立即開車逃逸,在苗栗地方法院前,也被警方以車輛前後夾擊的方式,逼迫對方停車,將嫌犯拉車外、壓制在地。查緝員警vs.詐騙車手:「你現在是因為,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我們依法跟你做逮捕,那是被害人你要跟他收錢,對不對?,對!。」
兩名負責監控的詐騙同夥,開車逃逸,被警車前後包夾,當場逮捕。(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苗栗市一名現年56歲的林姓工程師,9月上旬透過通訊軟體,接獲投資股票訊息,誤信對方聲稱可在短期內獲取暴利資訊,先後支付200多萬元,10月初想要獲利了結不成,對方竟表示,還要投資300萬元,才驚覺受騙上當。苗栗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倪健彰:「臨櫃匯款與網路轉帳,及面交等方式,交付新台幣200萬餘元,予詐騙集團,但想取回獲利卻無法如願。」
警方當場壓制嫌犯,當場取出假識別證、假收據和作案手機等證物。(圖/翻攝畫面。)
林姓工程師不甘心積蓄被騙光,報警請求協助,再約出詐騙集團,埋伏員警當場逮捕1名車手和2名監控手,並起獲假識別證、假收據和作案手機等證物,向上追查詐騙主謀。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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