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警分局表示,長春派出所於昨(23)晚8時10分許接獲110報案,稱有女子於某輛車內叫喊救命,立即通報警網攔截圍捕,並於龍江路一帶截停該車。
攔查過程中,車輛駕駛顏男未聽從警方指示下車,員警研判恐有駕車逃逸之虞,當下使用警槍戒護,並喝令其下車。顏男驚覺不妙,隨即配合警方實施攔檢,雖李女下車後向警方表示是開玩笑,但現場事證明確,警方仍依法逮捕顏男。
經查駕駛顏男與副駕駛座乘客李女為情侶關係,雙方因感情糾紛,於車內發生口角,李女欲下車離去遭顏男阻止,便向車外大聲呼喊救命,路過民眾聽聞後報案;全案詢後依違反刑法妨害自由罪嫌移送偵辦。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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