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反串建議,如果真要公平的話,那麼,立法委員提出法案被宣告違憲3次、抄已經通過的舊法案3次、三個月不審政院提的法案、造謠用言論免責權過3次、三個月不審民生相關預算,符合以上任何一個條件都需要下台。
沈伯洋強調,國民黨用法律去規定政治責任,就是他們現在在玩的遊戲,「到底為什麼會有這一群完全不想遵守憲政體制的人在我們國會殿堂上….」。
最後,沈伯洋更在貼文底下留言補充說:「藍白真話就是:大家都要對民意負責。但是立法委員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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