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肥皂箱上,對來往通勤族問好,她是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2021年遞補上任,成為全台首位中配議員。民眾黨現在以她為例,要問為什麼同為中配的李貞秀不能當立委。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說「如果曾有公職宣誓就任,任期都滿了,也沒發生違法的問題,如果內政部或陸委會有新解釋,是不是要提出新的修法,不是用政治攻防、政治語言。」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國籍法規範的,擔任台灣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沒有指涉特定對象、也沒指涉特定國籍,立委再大也不能做違憲違法的事。」
黃珊珊指出,過去也有中配當議員,陸委會現在有新解釋,就該提出修法。(圖/民視新聞)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得滿10年才能被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人員。李貞秀嫁來台灣30年,符合條件;但國籍法也規定,具有雙重國籍的國民不得擔任公職。過去被質疑雙重國籍的政治人物都會出具放棄他國國籍證明,李貞秀則喊,早就沒有的東西,現在如何放棄?
吳思瑤說,此例並非針對中國人,而是所有外配,想從政都得出具放棄他國國籍證明。(圖/民視新聞)
李貞秀說「那邊就沒有我的資料阿,我也不知道怎麼放棄,我從來沒有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阿。」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說「你來台灣申請文件,不需要去行使以前在中國的護照嗎?用這方式欺瞞、造成大家誤解,非常不可取,中選會當時沒有要求、或者請南投議員拿出放棄國籍證明,我認為有疏失,怎麼可以拿過往疏失,說現在的情況合法。」
綠營強調,對所有國籍的外配參政,都是用相同標準。要李貞秀比照前人出具證明,別再操作政治議題、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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