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價小火鍋店,在社群平台上,發布徵才訊息,更開出每月5萬塊的高額薪資,徵求2名正職、和1名計時人員,條件相當誘人,不過修但幾勒,上班時間竟然是10點半到凌晨12點,工時超過13個小時,可以嗎?
火鍋店在社群平台上PO文徵才。(圖/民視新聞)不過也有網友,看到工時,心涼一半,覺得工作時間太長。但服務業員工不少找,業者拉長工時,作為因應。也還真的有人上門應徵,只是日工時超過12小時,是不是已經違反勞基法了?
業者澄清中間有休息2小時,不算違反勞基法。(圖/民視新聞)雖然工時超過13小時,但中間有2小時休息時間,不算違反法,但勞工處提醒,業者資訊必須充分揭露。火鍋店店員月薪五萬,雖然不是夢!但也考驗員工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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