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說明,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已有14個政黨經內政部依法廢止備案,其中有12個政黨因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被廢止備案,有2個政黨因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被廢止備案。
對此,內政部重申,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是由中華民國國民組成,以共同政治理念,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協助形成國民政治意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
最後,內政部也呼籲,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台灣股票黨。(圖/擷取自台灣股票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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