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昨日駛經台北市喜來登飯店前,停等行人過斑馬線以右轉鎮江街時,被後方由謝姓女司機駕駛的駕駛大有巴士212路線公車推撞,將走在行人穿越道的50歲林姓女子捲進車底傷重不治,而兩車共有15名乘客受傷。
警方昨日將肇事的大都會客運陳姓駕駛、大有巴士謝姓駕駛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北檢偵辦,檢方昨晚諭令謝女30萬、陳男10萬交保候傳。
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指出,謝、陳兩名駕駛已被移送檢方偵辦,昨日亦依《公路法》第77條,各處以大都會客運、大有巴士最高金額的9萬元罰鍰。
另,公運處同步要求兩家業者,應確實負起賠償責任,後續也會以專案方式要求業者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及策進作為。
大有巴士協理王榮光昨日受訪時透露,謝姓駕駛去(2023)年底取得大客車普通駕照,接受約3至4個月教育訓練,今(2024)年1月取得大客車職業駕照,並通過開車穩定度、行業習性考核,2月上路迄今未滿1年,恐有經驗不足的問題;另,謝女8月曾與機車擦撞,當時是摩托車偏向公車,雙方當場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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