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一案一審判決曝光後,李怡貞於臉書撰文,直言:「按我對黃子佼的了解,不上訴就不叫黃子佼,上訴後應該會改變訴訟策略認罪求情,家有老小狂做善事買贖罪券,看能不把刑期壓到六個月內並得易科罰金。」
李怡貞分析黃子佼在案件進到二審後,應會改變策略。(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她認為,反正只要錢能處理都好解決,黃子佼之後再復出演藝之路,台灣人本來就善良容易原諒。李怡貞則在留言出對二審法官喊話,稱:「二審法官真的不能心軟,殺雞儆猴就只有這次了好嗎?台灣兒童的權益,處罰性剝削的實例,做給全世界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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